根据工作需要,我院将在济阳县范围内招聘工作人员。

  一、招聘职位及管理方式

  计划招聘聘任制司法警察5人(男性)。主要职责是警卫法庭,维护法庭秩序,保守审判秘密;传带证人、鉴定人,传递证据材料;执行传唤、拘传、拘留;提解、押送、看管犯罪嫌疑人等有关事项。

  二、招聘对象及条件

  1、年龄在18至25岁(1992年7月至1999年7月期间出生)之间。

  2、文化程度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。

  3、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遵纪守法;作风正派,品行端正,无不良行为;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。

  4、身体健康,体貌端正,无残疾。

  5、身高1.73米以上;体重不低于60公斤,实际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25%。

  6、退伍军人优先录用。

  三、报名及资格审查

 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、学历证、户口本等有关证件及其复印件,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。

  报名地点:济阳县人民法院政工科(607房间)

  报名时间:2017年6月20日—7月2日

  上午:8:30—11:30

  下午:1:30— 5:00

  报名结束后,由济阳县人民法院政工科对照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。

  四、考试事项

  (一)仰卧起坐

  (二)立定跳远

  (三)1000米跑

  (四)齐步、跑步、正步三种步伐行进与立定

  考试时间、地点:另行通知

 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1︰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,在体检阶段因弃权或体检考核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,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。体检工作由政工科负责组织。

  五、录用

  所有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,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二年,试用期三个月,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,正式予以录用,不合格的,不予录用。

  联系电话:0531—81170299、 81170517

  联系地址:济阳县人民法院政工科